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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领导未下井将罚煤矿十五万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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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记者从国家安监总局获悉,煤矿领导班子成员未按规定下井带班将按擅离职守处理,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同时对煤矿企业处15万元罚款。
作者 邢世伟
出处 《共产党员(下半月)》 2010年第10期23-2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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