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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法官改词让罪犯免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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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风冈县人民法院重审:绥阳县人民法院刑庭原副庭长鲍康犯徇私舞弊罪暂予监外执行,免予刑事处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鲍康退缴的赃款一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出处 《共产党员(下半月)》 2010年第10期36-3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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