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内部往来”是指企业的集团总部与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简称“内部单位”,含子公司、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之间,或内部单位彼此之间,由于工程价款结算、提供劳务以及产品、作业和材料销售等作业所发生的各种应收、应付、暂付、暂收的往来款项。“内部往来”科目实际上是核算企业内部单位之间的债权与债务关系。该科目属于双重性质科目,平时为借方或贷方余额,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将其全部抵销。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0期24-25,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