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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缘油类产品不征收消费税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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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变压器油、导热类油等绝缘油类产品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规定的应征消费税的“润滑油”,不征收消费税。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0期80-80,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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