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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党大还是法大”的谜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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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正确目标。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自己必须带头遵守法律,带头维护法律的权威。党领导政府和人民进行立法和执法,如果党组织自己不带头遵守法律,那么,国家的法律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权威。宪法是在党的领导下制定的,体现了党的根本主张。
作者 俞可平
机构地区 中共中央编译局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2010年第8期60-6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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