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法研究的深入,可以使得研究者对财政关系进行不同角度的切入,实际上由于学科研究的多元性,针对财政分配关系的研究也有不同的理论方法。即使是以法学分析财政关系,也可以产生不同方法,财政法分析只是其中的一种基本研究。财政法可以从调整对象的特征性出发,对于财政关系的具体内容主导财政分配关系的社会关系进行归结。最重要的是,就方法表现,财政法对财政分配保证具有直接社会意义。
出处
《法治研究》
2010年第10期9-14,共6页
Research on Rule of Law
基金
作者主持的辽宁省教育厅2007年创新团队项目计划(2007T061)"市场经济秩序与政府法治研究"中政府经济行政行为研究阶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