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县(自治县)经信委,各控股(集团)公司,各中央在渝企业,各有关单位:为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达标,引导企业加大国家、行业标准的贯彻力度,促进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达标的实施意见》(工信部科[2010]65号)的要求,市经信委研究制定了《重庆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达标备案管理办法(暂行)》,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出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0年第19期29-30,共2页
Gazette of ChongQ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