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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做担保 就要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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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2007年9月,经被告闰某介绍,原告黄某将自己的桑塔纳轿车租赁给王某使用,每天租金180元.在驾车至布尔津县的途中不慎翻车,王某既未将此事告诉原告,也未向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自行将车拉到北屯修理几天后,原告才得知此事。
作者 孙永红
出处 《兵团建设》 2010年第19期55-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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