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其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第7章第1节概括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运行的第4个环节——"法律适用"这一概念的使用不够妥当,并与教材第188页②这一相关问题的阐释相矛盾;其二,教材第8章第2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这一节的标题使用与教材在本节的第2个大问题——"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的阐述中,分别阐述了我国的《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这两部非实体法律的内容相矛盾。本文对教材的以上缺陷和问题进行了必要的剖析,并提出了将原教材第2节内容改设为"行政法律制度、民商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4节内容等建设性修改意见,为进一步完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学科教材建设提供参考。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7期161-162,共2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