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山东扩大公共安全罪范围倾倒危险废物将获刑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为杜绝因随意倾倒危险废物带来的环境污染,近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省环保厅、省公安厅联合出台文件,将使用罐车、管道等方式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危险废物等行为视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并依据刑法予以立案追踪。
出处 《江苏安全生产》 2010年第10期6-6,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