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9年,中国司法改革承上启下的一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过三十余年的司法建设,取得一定成就。但近年来,司法人民性的强调、调解政策的转变、“三侗至上”的提出等导致许多人对司法改革的前景担忧。鉴于中国司法改革相对平稳和保守,这些至多表明司法改革趋缓或进入休整期,迈向司法现代化的大方向不可逆转。
The year 2009 was a period of continuation of judicial reform in China on the basis of what has been accomplished in past yea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