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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危患者转诊医院不能“一转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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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2年9月,一男婴烫伤后被送到某儿童医学中心,未挂号先被医生接诊。医生检查后,限于该院医疗设备,建议家属转院治疗。医院既未做病史记录,也没实施清创处理。患儿2小时之后才到达转诊医院,治疗7天后出院。但患儿家属对儿童医学中心做法不满,以违反医疗服务合同,将其告上法庭。
作者 王爱民
出处 《中国社区医师》 2010年第39期24-24,共1页 Chinese Community Doc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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