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霍布斯对自由主义的贡献一直存在诸多争议。一般而言,可以从个人主义与国家两个方面阐述霍布斯对自由主义的贡献。个人主义作为一种理论立场,最早是由霍布斯系统阐述的。霍布斯转变了传统自然法的关注核心,从一种独立、先验的终极法则转变成了自然权利。在他看来,这种自然权利是天赋不可侵犯的。霍布斯强调个人的绝对意志,认为人们的绝对意志创造了国家。霍布斯在现代的语境下解释国家的起源,指出国家起源于人们权利的相互让渡,它的建立必须基于人们的同意;同时霍布斯只赋予了国家工具意义的职能,而且国家被构建出来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这种义务就是对其构建者生命、自由、财产等天赋权利的保护。
出处
《贵州社会科学》
CSSCI
2010年第10期27-31,共5页
Guizhou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