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用评级机构存在的原因,根源于金融市场参与者之间信息的不对称。然而,在2007年由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海啸中,以标准普尔、穆迪投资服务公司和惠誉评级为首的信用评级机构先为华尔街大量制造出的"有毒"证券贴上了安全标签,助长了次贷市场的非理性繁荣,当金融风暴席卷华尔街的时候,评级机构又扮演了"杀手"的角色,通过迅速下调相关产品信用评级水平,大大加速了危机的蔓延与恶化。这次金融危机暴露出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全球金融体系在投资决策和风险管理时高度依赖外部信用评级,这种对信用评级的盲目崇拜滋生出严重的道德风险。尽管危机使人们重新认识到信用评级机构也存在诸多问题与缺陷,但不可否认的是,信用评级机构作为缓解市场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的重要制度安排。对于还处于信用评级发展初级阶段的中国而言,我们切不可因噎废食,否定信用评级制度,相反,我们应该在未来我国信用评级体系的建设过程中,充分借鉴国际社会对本次金融危机中信用评级体系总结的经验教训,完善制度建设,积极发挥信用评级机构在资本市场发展中的风险揭示作用,提升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0期71-74,共4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