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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物业服务企业拒不退出、移交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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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2月,广州花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齐志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委托齐志物业管理公司对广州市瑞祥花园进行物业管理,委托管理期限自2005年2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物业管理费非住宅部分为5元/平方米·月。
作者 程磊
出处 《城市开发(物业管理)》 2010年第9期38-39,共2页 Urban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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