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我国群体性纠纷和暴力维权事件频频发生,成为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必须着力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这些事件的发生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发生冲突所致。冲突并不可怕,而公民权利在面对国家权力威胁时救济途径的不足和失效,却是导致社会矛盾和纠纷难以化解、公平正义无法实现的体制性根源。在对我国公民权利救济制度的失效进行反思之后,笔者认为,解决这个困境的出路在于从宪法上确认公民的救济权;推进司法改革重树司法权威,发挥司法救济途径的核心作用;改革信访制度,完善行政救济渠道;从而真正使得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发生冲突时有畅通有效的救济途径。
出处
《九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3期62-65,共4页
Journal of Jiujiang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