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边境地区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以人民币结算准予退(免)税试点的通知 经国务院批准,将现行云南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以人民币结算准予退(免)税政策扩大到边境省份(自治区)与接壤毗邻国家的一般贸易,并进行试点。经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外汇局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财会学习》 2010年第5期8-8,共1页 Accounting Learning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