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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委出台意见主要人事安排须听取政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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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北京市委制定颁发了《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各级党委重大决策前必须经过政治协商,主要人事安排也须听取政协意见建议。规定的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有8项,其中“起草和修订过程中的重要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酝酿过程中同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的建议人选以及其他重要人事安排”首次明确被列为协商内容。
出处 《组织人事学研究》 2010年第9期48-48,共1页 Organization and Personnel Management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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