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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报废制度 更新换代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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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多年来,由于农业机械报废回收制度存在不完善、不具体、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导致大量农业机械已达报废年限、报废标准,甚至已经报废,机主却不主动到农机监理机关办理报废手续。一是农民法制意识不强,认为反正机具已经报废,怎么处理是自己的事,办与不办报废手续都一样。二是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宣传、监督执行力度不够。
作者 何海滨
出处 《四川农机》 2010年第5期I0001-I000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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