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倾销长久以来被认为是一种有碍公平竞争、应受谴责及抵制的行为。为消除其所带来的影响,加拿大人在1904年便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反倾销法;最早研究倾销问题的杰科·维勒(Jacob Viner)将倾销划分为三类:一、偶发性的;二、短期的或间歇性的;三、长期的或连续性的,并认为连续性倾销与被分隔了的市场上的价格歧视性垄断销售活动别无二致;间歇性倾销与试图消除竞争的掠夺性行为一是致的。因此他极力提倡反倾销控诉。受这些理论及实践的影响,谈到倾销,人们更多关注的是一些表象的东西,如倾销的损害、倾销商品的结构、倾销的地区分布、倾销的现状以及反倾销程序等等,至于从微观角度分析倾销的发生需要什么条件,何种情况下易发生倾销述及较少。这样说并非厚此薄彼,希望本文就这一问题所作的分析能为大家换一个角度看待倾销有所助益。本章拟分成两块,分别为何种情况下易出现倾销和其现实意义。
出处
《世界经济文汇》
CSSCI
北大核心
1999年第1期73-76,共4页
World Economic Pap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