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国务院房产新政策的出台,各银行相继收紧了购房贷款,导致一些买方不能取得银行贷款,无法依约支付房款,买卖双方发生纠纷。因房贷新政导致贷款不能是否可以解除合同问题也引起法律界的关注,其焦点主要集中在买方能否适用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原则要求解除合同。从法律性质上分析,房贷新政不应属于不可抗力范畴,而应属于情势变更的情形,买方可援引情势变更原则要求解除合同并免除违约责任。
出处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2010年第5期53-54,共2页
Journal of Liaoning Economy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Journal of Liaoning Economic Management Cadr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