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鉴定在知识产权诉讼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讨论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中有关司法鉴定的规定。将知识产权诉讼中主要涉及的鉴定分为刚性的和柔性的两种,认为对于刚性鉴定的结论,可以直接参照《决定》的相关规定操作;对于柔性鉴定的结论,则不宜通过证据提供的方式予以解决。
出处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19期69-70,73,共3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