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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北京公共卫生事业的初建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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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末新政以前,公共卫生建设还没有纳入政府职能范围。清末新政之后,公共卫生建设才被纳入政府职能范围。公共卫生与公众健康息息相关,作用和地位重于医疗事业。由于公共卫生难以用市场经济的方式来解决,所以,政府必须承担主要责任。清末北京公共卫生事业全部由政府组织管理,可分为公共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法规及公共卫生措施3个部分。清末北京公共卫生事业的初建,是北京城市发展史的新篇章,具有开创意义。
作者 曹丽娟
出处 《北京中医药》 2010年第10期790-794,共5页 Beijing Journa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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