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之后,"社会保障体系"的内涵在党的文献中经过了一个逐步演进的过程。党的十二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以"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为主体的"小体系";十四届三中全会发展为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的"大体系";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中体系",十六届六中全会将这一体系的发展目标确定为"覆盖城乡居民"。党的十七大明确将"社会保障体系"的内涵概括为三项基础制度、三项重点制度和两项补充制度,这是对于"社会保障体系"内涵的科学发展。
出处
《大连干部学刊》
2010年第10期20-23,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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