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是建立县总工会与地税局工作联系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二是力争在扩面增量上突破,对不缴纳或不及时缴纳工会经费的企业由各地税分局开出《限期缴纳工会经费通知书》,逾期未缴的将按《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规定处理。三是把工会经费征缴与所得税汇算有机结合起来,县总工会委托地税局向企业开出《工会经费年度审核通知书》,对企业上年度工会经费缴纳情况进行结算。
出处
《中国工会财会》
2010年第11期49-49,共1页
Finance & Accounting of Chinese Trade Un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