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更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条例》中关于“凡引进、使用新化学物品的,应当附毒性评定资料。缺少有关资料的,必须经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鉴定机构审查同意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北京市卫生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所以大兴县作为试点,将本县工矿企业生产使用化学品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以便取得经验,推广至全市。我们于1998年2~5月对大兴地区所有工矿企业进行了生产使用化学品的调查登记。这次工作采用深入企业现场与查阅有关资料相结合的方法,对大兴县177家生产使用化学品的企业进行了调查。这177家企业分布在十几个行业中,共存在12大类647种化学物品。调查结果与本县工矿企业职业卫生档案所取得的种类相比超过约30倍。不仅为全市的调查登记工作提供了经验,同时该项工作的开展对本县的日常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