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在《合同法》出台之前颁布的合同法律,无论是《经济合同法》,还是《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都没有对合同的订立过程进行详细的规范,使得遇到诸如合同是否成立或生效等案件,只能由法院仲裁机构或律师根据法理、司法解释、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加以分析。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的法律以及在世界上影响较大的《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和《国际商事合同通则》,都对合同的订立过程有详细的规定。因此,这次随着《合同法》对合同订立过程的规范,我国合同制度必将得到进一步地完善。
出处
《经济研究导刊》
2010年第29期160-162,共3页
Economic Research Gu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