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是履行检察职能的应有之义;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能的重要举措。通过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完善社会管理的多元化体系,由内而外为"和谐稳定,经济全面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方式和基本任务。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0期88-93,共6页
Chinese Criminal Science
基金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祥麟承担主持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2010年重点课题<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