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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应工作”非劳动者的法定过错因此辞退要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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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小保: 因生产形势好转,某企业新上了一条生产线,应急招了一批工人。新招工人老叙因年龄大、无文化,不能适应现代化生产的需要,经过培训、调整岗位仍不能适应,公司决定将他辞退。老叙是个老实人,公司给他额外支付了一个月的工资就要打发他走人,老叙也没说啥,但公司内部管理层对辞退不适应工作的员工应否给予经济补偿却产生了分歧,有的说应当给,有的说不应当给。这究竟应不应当给?
作者 小保
出处 《就业与保障》 2010年第10期6-6,共1页 Employment and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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