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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负责制初探——武汉香格里拉大饭店工程设计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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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是改革的需要,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设计院面临招投标的激烈竞争,业主对设计单位的选择,不仅看它过去的业绩和信誉,还要看它的组织、管理、运行机制是否严谨、科学和优良,能否提供高效、 优质、实时的服务和项目管理。 院党委、行政班子审时度势,选择香格里拉大饭店工程,作为我院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的试点,在取得经验后,以利推广。经过三年的探索和实践,我们项目组不仅优质。
作者 彭奇玉
出处 《建筑设计管理》 1999年第3期12-16,共5页 Architectural Design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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