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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几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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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增值税新条例与实施细则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新政策对"非正常损失"在原先较宽的范围上有了新的规定,目前仅限定为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非正常损失的界定直接关系着进项税额转出与否的处理,影响着企业的税收负担,笔者对此谈些自己的见解。
作者 王立平
出处 《科教文汇》 2010年第28期203-204,共2页 Journal of Science and Education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08.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12):18.
  • 3企业发生存货损失进项税额如何处理.中华会计网校.http://www.jscj.com/shiwu/kjsw/10/16043.html.

共引文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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