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质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政府在物业维修中投入的"资金"实质上是对"物业维修基金"的一种暗贴,这种暗贴与房改精神相悖,它导致了业主依法缴存的本小区专项维修金和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实施房屋改造资金之间用途上的冲突。"专项维修资金"实际应为"物业维修基金","基金"与"资金"有根本的不同。
作者 林国强
出处 《现代物业(新业主)》 2010年第10期32-33,共2页 Modern Property Management.New onstruction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 1深圳市1994年6月18日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 21997年7月1日施行的《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 3建设部、财政部建住房[1998]213号文件《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