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力发展住宅产业,需要金融支持。但是,我国 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开展时间不长,很多政策 法规还不配套,所以实际操作起来风险很大,这从 客观上阻碍了该业务的发展,但是,只要银行和房 地产开发公司密切配合,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还是大 有可为的。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在 一个开发项目开始销售前,就和银行签定个人住房 抵押贷款(又称按揭抵押贷款)的总合同,合同规定 开发商作为按揭贷款的担保人,房子开始销售后再 由购房者根据银行的要求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 款。因此在住房抵押贷款中,银行最大的风险就是 住房按揭贷款中购房者没有按期还本付息,而开发 商最大的责任也是购房者不按时还本付息。由此可 以表明银行和房地产开发商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利 益联系,二者之间是一种共同繁荣共担风险的关 系。
出处
《中国房地产》
北大核心
1999年第3期74-75,共2页
China Real E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