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秦汉时期的国家制定法中",庶人"是介于"公卒、士伍"和"司寇、隐官"之间的表示阶等身份的概念。庶人在经济和定罪量刑方面享有与公卒、士伍同等的权利,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庶人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庶人"身份可以因出生或者刑徒、收人、奴婢通过赎、免、赦等方式获得。庶人中的成年男子通过傅籍取得士伍以上的身份;已婚女子因"比夫爵"也脱离庶人身份。如果说西周时期庶人曾经大量存在以至于构成一个所谓的"平民"阶层的话,至于秦汉时期,由于推行普遍傅籍制度,庶人已经成为一种过渡性身份,不再构成一个阶层。
出处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0期37-40,44,共5页
Social Scient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