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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香精标签通用要求》于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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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填补我国食用香精标签标示法律规范的空白,规范食用香精企业的产品标签标示,市食监所作为主要单位起草制定的行业标准《食用香精标签通用要求》已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审定发布,该标准于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
出处 《上海标准化》 2010年第10期50-50,共1页 Shanghai Standardization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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