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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人翻供案件的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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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名:刘某某受贿案[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男,43岁,原任福建省某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经侦查,刘某某在担任福建省某某市副市长,分管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一些项目开发商以及个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达32.3万元人民币。
作者 江明 吕伟强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0年第20期52-56,共5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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