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联邦量刑指南为"约束法官量刑裁量权"而创制,实施多年之后,却又因"过于机械"、"过分地捆住法官手脚"而从"强制性"走向"参考性"。与美国联邦量刑指南相比,中国式"量刑指南"在立法技术以及科学性上差距甚远;在承载的任务上,却远远超过了美国联邦量刑指南。从实际效果来看,中国式"量刑指南"既无法防止司法腐败(特别是量刑腐败),也无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就规范和约束法官量刑裁量权而言,以"量刑指南"为代表的"规则控制"模式的效果十分有限,而"诉权控制"可能更富成效。
出处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108-120,共13页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