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筑创作的全过程中,必须将建筑的环境、功能、形式加以综合考虑,创作的过程也就是建筑师在追求现实中最佳的前提下,对上述三要素进行综合平衡的过程,具体到某个类型的建筑,可都有不同的侧重点和不同的处理方式。过去由于当时我国的国力较弱、经济落后,把三要素改为“实用,经济,在可能的条件下注意美观”。这就是长期以来指导我国建筑设计的总方针。进入八十年代以后,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我国加快了城市建设的步伐,建筑师和广大群众已不满足仅仅是实用的建筑了,对美观提出了越来越多的要求。回首这十几年的建筑创作道路,本人认为:构成建筑设计的三要素应为“环境·功能·形式”。 1、环境 建筑设计必须从环境出发。
出处
《中外建筑》
1999年第3期31-32,共2页
Chinese & Overseas Architec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