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由原来的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笔者通过购置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能够抵扣,煤炭产品增值税销项税从13%恢复到17%两个方面对煤炭企业的影响进行了阐述,并通过兖矿集团甲煤矿2008年资产购置及煤炭销售,证明了此次增值税转型对煤炭企业而言是利空,并针对增值税转型对煤炭企业的影响,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出处
《煤矿现代化》
2010年第5期8-9,共2页
Coal Mine Modern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