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高校在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过程中,存在着对"人"的外延上的缩小、对"为本"内容上的不分原则以及判断标准上的混乱。高校所倡导的"以人为本",从"人"的外延上来看,应该包括学校的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和后勤服务人员等,而不是单指教师或学生;从内容上讲,高校应该是维护学生合法的、合理的、正当的权利,但不包括那些非法的、不合理的和不正当的权利;从判定标准上看,应该以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长远发展为最高标准,而不能以表面上是否关心学生、是否合乎学生意愿作为标准。
出处
《管理学刊》
2010年第5期86-88,共3页
Journal of Management
基金
新乡学院2009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