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标准作为裁量基准,在具体行政行为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但国家标准属何种性质的规范,学术界尚无定论。本文从如下两方面进行了论述:就形式性判断标准而言,国家标准更接近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指所有行政机关制定的除行政立法(即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就实质性判断标准而言,强制性国家标准与法律规范(本文特指部门规章)无异,推荐性国家标准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表现出不同的法律属性。
出处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5期15-17,共3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