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人说,互联网业务可以分成三种:人、信息、商品。人都被腾讯圈了,信息都被百度圈了,商品都被淘宝圈了.
诚然。作为一个媒体人,我当然知道我应该随时保持一种客观公正、既不过分赞誉也不过分贬斥的职业警惕性。但是,私底下,作为一个”败(buy)女”,我从不掩饰我对淘宝的好感.对马云的钦佩。尽管我无聊之下开的那个淘宝店至今只卖出了不到10件商品,但是我却通过淘宝买到数百件或价廉物美、或稀奇古怪的东西。
出处
《计算机应用文摘》
2010年第32期3-7,共5页
Chinese Journal of Computer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