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海关总署资料统计,1998年我国石材产品出口487万吨,创汇71188万美元。产品出口到世界上110多个国家和地区。按海关总署分类原则,出口创汇额占总金额在1%以上的国家和地区有10个,它们依次是日本、香港、美国、台湾省、德国、荷兰、新加坡、韩国、比利时和意大利。这些国家出口量、创汇额、所占比例见表1。统计表明,日本、香港仍是我国石材产品出口最多的国家和地区,美国跃居第三位,而韩国由于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经济下滑,石材进口减少,由1997年的第三位降到第八位。
出处
《石材》
1999年第6期26-29,共4页
St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