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税收入与税收一样,都是政府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从理论比较来看,非税收入与税收是两种古老的财政收入形式,都将长期存在,且其职能作用存在差异,不能相互替代。从国内外实践比较来看,当前我国政府收入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并不在于运用了税收和非税收入这两种形式,而是在运用这两种形式中出现了问题:即非税收入尚未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这才是问题的症状所在。因此,给非税收入管理"补课"刻不容缓,尤其在规范管理方面,更应该加大力度。因此,现阶段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在逐步完善税收管理体系的同时,把非税收入征管摆在与加强税收征管同等重要的位置,着力构建科学规范的非税收入管理体系。一要正税清费,把非税收入控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和合理的额度;二要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完备的非税收入法律法规体系;三要改变分散管理现状,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效率;四要全面规范管理,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管理机制;五要加大研究力度,促进非税收入管理理论创新。
出处
《湖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1-7,共7页
Social Sciences in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