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充分考虑资源和环境的承受力,统筹当前发展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实现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的良性循环。我国自然资源非常丰富,但也非常脆弱,极易受到破坏而很难修复。因此我们必须下大气力抓生态经济。而生态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法律保障机制。本文先从梳理和评析国内外生态经济发展与法律保障机制的关联性理论入手,进而分析我国生态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以及我国生态经济发展的法律保障机制的缺陷,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生态经济发展的法律保障机制完善的建议。
出处
《湖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94-96,共3页
Social Sciences in Hunan
基金
贵州省软科学项目<贵州生态经济发展法律保障机制研究>的部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