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强延押程序的侦查活动监督,不但可以有效督促侦查机关依法报延,纠正不合法的侦查活动.还能够起到对审查逮捕决定及相关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事项是否落实进行后续审查的作用。对于侦查活动监督职能的整体发挥具有重要意义。其范围包括审查逮捕程序应提出纠正违法而未提出的和已提出但侦查机关未整改的事项。以及审查逮捕后的再侦查行为;其内容应包括捕前和捕后的侦查活动,执行逮捕情况和报延情况;其形式应参照审查逮捕程序侦查活动监督的纠正违法形式.并注重后续监督。
出处
《天津检察》
2010年第5期18-21,共4页
Tianjin's Procurato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