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高考考试开发与美国SAT和ACT项目存在较为明显的效度差异,体现在考试设计、命题与审题过程、主观题评分方法、分数报道、考试评价等方面。究其原因,我国高考缺乏大学入学标准,考试结构效度和内容效度证据不足,主观题考试结果可解释性低,考试总分不能完全表征考生学科素养等问题。针对我国当前经验性命题的现实条件,建议形成高校人才选拔标准、规范考试开发主体、系统培训命审题教师、建立考后试题分析制度以及适合于我国高考实践的考试评价框架系统,以满足高利害考试的高信度和效度要求。
出处
《中国高教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1期58-61,共4页
China Higher Education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