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校美育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通过各种美的事物(而不仅仅是艺术或音乐、美术课),培养学生审美欣赏、审美表现、审美创造能力,同时促进他们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和谐发展的教育”,是实施理想人格教育的主要途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指出:要“将美育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
出处
《今日教育》
2010年第11期48-49,共2页
Education Today
基金
重庆市重点文科基地重点项目“审美认知与人格发展关系的理论与实证研究”(主持人赵伶俐)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