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第三章 步枪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1932年(民国21年),国民党陆军师的组织机构已十分庞大,一般为2~4个团(有的在团之上尚有旅部的编制,1938年废止)。1935年又将陆军师中的机枪连改为团级,并将追击炮排改为连,改属团级。抗战初,国民军队的编制多以1937年(民国26年)师级编制为主,陆军师的营级编制为3个步兵连、1个机枪连、1个迫击炮排。其中3个班为1个排、3个排为1个连。每个步兵班通常有14人,装备1挺轻机枪。除军官、文书、伙夫、轻机枪射手等之外,均配置步枪。骑兵、炮兵、辎重兵等主要配用马枪。轻机枪为连、排级单位调度使用的自动武器,重机枪隶属于营、团部的机枪连,
出处 《轻兵器》 2010年第C00期55-104,共50页 Small Arm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