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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拆除楼顶违建房屋遇到的法律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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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介绍: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某小区4号楼共有9层,该楼5单元902号住户在自家居室上方露台即楼房顶部自建了约200平方米的房屋,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某分队的执法人员和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来到业主家敲门,欲入户检查勘验,但业主拒绝让执法人员进入其家内检查,由于进入违法建设现场只能从住户住宅进入,别无他径,致使执法人员无法按正常执法程序调查。
作者 张广军
出处 《城市管理与科技》 2010年第5期37-37,共1页 Urban Management and Science &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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